物电学院实验课程考试及成绩评定规定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7-03 16:18:46      点击数:
物电学院实验课程考试及成绩评定规定
一、实验考试类型与成绩评定
实验考试类型分为实验操作考试、操作与实验理论相结合二种。
1.实验理论考试
按实验教学大纲统一命题试卷或抽题考试。
2.操作考试
(1)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由实验指导教师组织实施,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按组随机抽签独立考试,每生每次考试时间由教研室根据考试内容确定。
(2)监考教师可根据考生操作情况并结合学生回答教师所提问题的正确程度现场评定成绩。
(3)操作考试成绩评定规则:
A.实验装置正确程度
B.实验单元操作熟练程度
C.实验单元操作的规范性
D.回答问题的正确程度。
二、学期实验成绩评定
1.学期实验成绩由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二部分组成。指导教师应重视学生实验技能的达成和过程性考核,适当调整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权重,并根据情况逐年优化。
2.平时成绩由实验指导教师综合学生全学期的学习状态(包括遵守实验室纪律与规章制度、实验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解决实验中出现问题的能力、预习报告与实验报告书写以及实验安全与卫生清洁情况)评定。
3.为清楚掌握每个学生的实验技能达成状况,建议开展有效的多元化评价方式。
三、非独立开课的实验课期末实验成绩评定
含实验的课程期末实验成绩评定按下列原则处理:
1.实验考试及实验成绩评定按上述方法操作。
2.实验成绩按实验课时数在本课程中的比例折入该课程总成绩中。